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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根据帮扶项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制度框架的有关要求,永城市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已经完成,现将永城市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台账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0370-3639057(市乡村振兴局)0370-5111513(永城市巩固办)  永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附件: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统计表.xlsx
    2023-12-19
  • 根据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永城市2024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国办)0371-65919535(省办)0370-3639057(市办)0370-5106697(永城市)    永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永城市2024年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xlsx
    2023-12-16
  •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53号)和《永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财政局有关人员,对永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的秸秆离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进行了实地验收。经现场核查,确定小麦秸秆离田共有11家实施主体符合验收标准,补贴总量5648.1吨,补贴总资金225924元;玉米秸秆离田共有23家实施主体符合验收标准,补贴总量5248...
    2023-12-13
  • 根据帮扶项目资产纳入资产管理制度框架的有关要求,永城市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已经完成,现将永城市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台账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0370-3639057(市乡村振兴局)0370-5111513(永城市巩固办)  永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附件: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统计表.xlsx
    2023-12-08
  • 按照河南省、商丘市有关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要求,永城市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永城市刘河镇刘河村450米段黑臭水体纳入整治任务。目前,已治理完成。现将治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河镇小王引沟黑臭水体,小王引沟流经刘河镇境内4.5公里,属于王引河支流。我镇刘河村450米段由于氮磷超标被认定为黑臭水体。长度450米,水域面积2700平方米。治理工作由永城市刘河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治理措施及完成情况 2022年3月和2023年9月,刘河镇投入15万元对小王引沟刘河村段黑臭水体进行了治理,对沿河村庄内垃...
    2023-11-30
  • 2023-11-22
  • 按照上级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并于2023年11月19日上线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网站界面、栏目、信息等部分内容可能仍需进一步修改、调整和完善,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也欢迎您就网站建设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持续优化网站功能,不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 联系电话:0370-5180000 联系邮箱:yc0370@163.com 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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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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