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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4年永城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通过扫描下方链接(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hnsqycszcyz/index.html#/index)进入查询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考生对本人分数有异议的,可向2024年永城市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内容仅限试卷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违纪、缺考或其他异常情况,不涉及阅卷员对评分标准及尺度的掌握。 查询时间: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查询系统于2024年11 月8日18:00关闭)。
    2024-11-05
  •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永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文件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初审确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笔试时间及事项说明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城市实验中学(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南侧)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2024-10-29
  •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永城市卫生医疗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文件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初审确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笔试时间及事项说明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 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城市实验中学(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中段南侧)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
    2024-10-29
  • 根据《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4〕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有关措施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67号)、《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永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初审确认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笔试时间及事项说明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 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永城市实验中学(永城市东城区东...
    2024-10-29
  • 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5156556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2024-10-21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3〕105号)和豫财贸〔2024〕21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4万元。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永财贸〔2024〕2号)、永财贸〔2024〕5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等文件要求,经畜牧发展服务中心领导...
    2024-10-18
  • 根据《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永城市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牧〔2023〕28号)文件要求,2024年9月15日-10月10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2023年度粮改饲项目实施的主体进行再次梳理,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主体共有70家,完成全株玉米苜蓿青贮122020吨。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公示7天。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剩余资金68.4万元用于2024年度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补助。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畜牧发展服务...
    2024-10-18
  • 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5156556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2024-10-18
  • 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5156556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2024-10-14
  • 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5156556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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