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0570240000497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5-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办〔2019〕10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办 |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城市2019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802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8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5000户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改造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据侯岭乡、陈集镇“双替代”任务量实行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条件及方式
具体参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燃煤替代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7〕80号)执行。
二、责任主体
各乡镇政府作为“双替代”工作及奖补资金发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快推动“双替代”工作,确保财政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监管
市财政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等单位要强化监管,对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永城市2019年“双替代”奖补资金分配表
2019年5月15日
附 件
永城市2019年“双替代”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 乡镇 | 年度目标 (户) | 市财政奖补资金 | 乡镇财政奖补 配套资金 |
1 | 侯岭乡 | 1200 | 240000 (1200×200) | 120000 (1200×100) |
2 | 陈集镇 | 3800 | 760000 (3800×200) | 380000 (3800×100) |
合计 | 5000 | 100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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