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城市2019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双替代”奖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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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补条件及方式
根据《河南省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86号)要求,为确保完成2019年我市5000户“双替代”供暖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据侯岭乡1200户,市财政奖补资金24万元,乡镇财政奖补配套资金12万元;陈集镇3800户,市财政奖补资金76万元,乡镇财政奖补配套资金38万元。实行切块下达奖补资金。具体参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燃煤替代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7〕80号)执行。
二、责任主体
各乡镇作为政府“双替代”工作奖补资金发放的责任主体,确保财政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监管
市财政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强化监管,对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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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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