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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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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3000049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18〕10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要求,我市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和土地利用潜力调查等。

  三、时间安排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7年第四季度,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和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三)汇总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各标段成果,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5月至10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地调查办”)上报相关资料。

  (四)迎检阶段。2020年,做好迎接“省土地调查办”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报“省土地调查办”批准后实施。

  (三)严格控制质量。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核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善。严格落实调查验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际一致。对调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四)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将该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严格财务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调查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浪费。

  (五)用好现有成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湿地监测和沙化监测等现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有效提高调查效率,不断提升调查成果质量。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3月18日

 

  附  件

  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夏  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清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地矿局局长)

  成 员:曹洪钧(市财政局副局长)

  常亚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纪  健(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洪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  方(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亚坪(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太生(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连玉(市农业局副局长)

  窦保亮(市林业局副局长)

  自  谦(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王学清(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曹向丽(市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高  立(市畜牧局总畜牧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常亚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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