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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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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037004000047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2-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22〕4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绿起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永城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绿起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永城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绿起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办发电〔2021〕77号)、《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绿化行动的通知》(豫林生〔2021〕1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绿起来”,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瞄准乡村绿化突出短板,一村一策,缺什么补什么,避免发展模式趋同化、建设标准“一刀切”。

  2.严守红线,合理利用。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绿起来”工作中,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守耕地红线,充分利用“四旁”地块造林,不得在耕地内植树、挖湖造景。

  3.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基础,尊重村民意愿,按照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有序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科学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标准。

  (三)目标任务。根据农村的现状,设计结合自然,遵循自然、区域、保护、补偿的生态设计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满足人们合理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以最合理的投入获得最适宜的综合效益。以花、果及丰富的植物资源和适宜的绿地面积,达到绿化、美化村庄和改善气候条件的目的。全市2022年春季乡村绿化任务1.43万亩,建设市级以上森林乡村30个。

  (四)时间安排。2022年2月底,编制完成乡村绿化作业设计;3月底,全面实施乡村绿化建设任务;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绿化任务。

  二、行动内容

  (一)建设标准。

  1.村域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农田林网控制率和路沟渠绿化率均达到95%,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

  3.镇区绿化以加快森林乡村、园林乡镇建设为目标,持续提升镇区绿化水平。镇区入口处、重要交口节点、文化中心广场等重要地段、重要节点、重要区域,突出乔灌花草结合,见空插绿、见空补绿,提升绿化标准。街道宜栽植高大乔木,不影响沿街门店,树形要优美,树冠要大,遮阴效果好;宜建花坛的街道要尽量建设花坛,花坛以常绿花草为主。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区域以搞好院(小区)内绿化和门前绿化为主,提升绿量。

  4.村庄主要道路两旁栽植高大乔木或果树,实现道路林荫化。

  5.村庄周围宜林用地要有6行以上围村林,围村林栽植规范,林相整齐,长势良好,村边宜林荒地全部绿化,形成环村林带;积极发展优质林果基地,形成花果飘香的田园景观。

  6.庭院普遍栽植林果花木、藤本植物或蔬菜,庭院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7.利用村边空地营建休憩林,行政村至少建设1处集绿化、美化、公共活动、体育锻炼等为一体的公共游憩空间,面积不少于3亩。设置标准化公厕、健身器材、休闲椅凳及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

  8.重视村旁水域保护修复,村庄原有坑塘得到科学合理利用,湿地功能恢复发展,坑塘、河道沿岸建设风景林。

  9.村内有古树名木的,建档保护率达到100%。

  10.无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林木病虫害,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

  11.村级组织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植绿护绿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村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

  12.制定植绿护绿、珍爱环境的村规民约,设有专业护林队伍,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确保无毁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物等违法案件发生。

  (二)绿化要求。

  1.围村林(带)。围绕村庄、社区造林,利用村庄周边宜林地营造围村林,以果树为主,宜植树种主要有枣树、核桃、桃树、梨树、苹果、杏树、石榴、花椒等。

  2.通村道路绿化。在用地性质允许的条件下,绿化宽度原则上每侧3米,树种以本地树种为主,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栽植的乡土树种不低于60%,常绿树种不低于30%,栽植株行距不低于3米×3米,不允许林苗一体化栽植。主要乔木树种为:椿树、楝树、榆树、槐树、楸树、柳树、白腊、泡桐、无絮杨、皂荚、杜仲、雪松、龙柏、白皮松、黑松、圆柏等。尽可能栽植大规格苗木,规格为米径6厘米以上、干高3米以上,要求苗干通直、冠幅完整,不用截干苗木。用地性质不允许的条件下,至少道路两侧各植一行行道树。

  3.村庄内及庭院绿化。村庄内道路一边一行。充分利用村内空置地,设计微型绿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治理,引导群众利用房前屋后零星空地见缝插针式植树种花或建设“四小园”,美化家园。推荐树种有:椿树、楝树、榆树、槐树、楸树、柳树、白腊、泡桐、无絮杨、复叶槭、皂荚、杜仲、银杏、雪松、广玉兰、桧柏、皂角、女贞、合欢等。也可栽植果树,推进村庄林果化建设。

  4.村旁水域的改造利用。村旁的溪流、池塘,保护并加以改造利用,结合实际,堤岸可栽植1—2行树木,做到常绿落叶树种搭配、乔灌结合,树种同通村道路绿化要求一致。

  5.农田防护林建设。结合辖区内所有沟、河、路、渠的绿化,确保林网网格面积不大于300亩,断档长度不大于30米,单侧宽度不得超过3米,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乡村绿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绿化任务。

  (二)科学规划,提前准备。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乡村绿化建设规划。结合村庄文化、历史、产业等实际,积极引导种植花草林果或建设“四小园”等,推行“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村村差异”的多样化、多元化乡村绿化建设模式,突出乡村田园特色,促进村庄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乡村绿化建设纳入市财政预算,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造林结束后,由市督查局、市委农办、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各乡镇、街道乡村绿化建设进展等情况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兑现奖补,依据任务完成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资金3—10万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

  (四)充分动员,加强管护。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绿化管护制度,实行任务包干、绩效管理,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确立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真正使广大农民成为村庄(社区)绿化和林业生产的主力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绿化建设,积极有效地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开展乡村绿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附件:永城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绿起来”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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