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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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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107024000045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0-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22〕26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王庄遗址等7处文物列为永城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永城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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