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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2803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4-01-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4〕1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永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24年永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永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广大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结合永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在永城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个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财政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每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缴纳房屋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缴纳房屋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缴纳房屋契税(已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四、契税缴纳方式

房屋契税缴纳实行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一)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无需提供)、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银行卡(或手机微信、支付宝绑定银行卡支付)等。

(二)非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卡(或手机微信、支付宝绑定银行卡支付)等。

注明:购房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购房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提供死亡证明和夫妻关系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税务窗口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假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契税窗口;咨询电话:0370—6027033。

特别提醒:缴纳契税请提前准备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成功缴纳契税后请及时打印纸质完税凭证,并妥善保管。

五、契税补贴办理

(一)补贴申请时间。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为2024年1月2日—4月12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贴申请,因个人原因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不再享受契税补贴。

(二)补贴申请方式。购房人携带契税补贴申请表、房屋所有人身份证、I类银行卡、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能到现场的购房人可提供委托书和委托视频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未成年购房人,可由购房合同上的监护人代为办理。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假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370—5756199。

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收到购房人补贴申请,于契税补贴申请时间截止后提请市政府审核。经市政府审核通过后30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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