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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011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0-07-17 有效性: 过期
文 号: 永政办〔2020〕12号 所属主题: 废止规范性文件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及驻永企业:

   《永城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7日

 

永城市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加快推进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新一轮科技及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构建5G产业与应用融合生态体系,充分发挥5G的行业赋能作用,培育新经济,形成新动能,按照《河南省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启动全市5G规模化商用,逐步完善城市、公路沿线及重点乡镇5G网络,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5G规模组网部署并实现全面商用,东西城区和各乡镇实现5G全覆盖;拓展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5G应用实现“个十百”目标,即争取培育1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聚焦10大重点垂直行业领域,培育100个5G创新应用项目,将永城市建设成为省直管县(市)5G发展标杆城市。

   到2020年年底,我市5G网络建设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5G基站数量达到400个,5G网络实现城区全覆盖和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5G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完成40个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

   到2021年年底,5G基站数量达到800个,乡镇以上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覆盖。5G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争取培育1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5G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60个。

   到2022年年底,5G基站数量达到1500个,网络实现全市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基本满足应用场景需求。5G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100个,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加快建设高质量5G网络。

   1.统筹5G基站规划布局。2020年8月底前完成市5G通信专项规划编制和发布,将5G基站建设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为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实现基础设施成网配套。支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办事处(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按照“规划先行、需求引领”的原则,推动智慧杆塔建设,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集约利用现有基站站址、路灯杆、监控杆等公用设施,提前储备5G站址资源。各类资源资产持有方按规定可提供站址建设所需基础资料的,应向铁塔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站址资源统筹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中心、市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等相关单位

   2.加快推进5G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

   (1)简化报装验收程序。落实5G基站建设、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并联验收范畴,推动5G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5G基站设施设计效果方案、布点规划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审查同意,建设单位依据5G基站设施布点规划批准文件,向市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备后,可开工建设(后续规划、施工许可、园林等审批事宜实行“承诺制”)。

   (2)强化5G设施与其他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在新建工程(含人防工程)和改扩建工程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设施按照标准同步纳入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且预留通信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空间,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严格按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合理规划5G等通信基础设施所需站址及配套资源,并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对其他既有工程,要加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站址、配套资源的供给,积极落实5G规模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

   (3)落实5G建设配套需求,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积极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设施,公路、绿地、绿化带、机场、广场公园、大型场馆、景区、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公共场所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动通信管道资源共建共享。因规划调整确需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严格落实《河南省电信条例》《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相关规定。编制5G基站配电专项规划,建立电力部门与电信企业联合推进机制,对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基站,实施直供电改造,力争到2022年全市转供电基站占比降至20%以内。对于新建5G基站满足直供电条件的,市供电公司应实施直供电。对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统一实行集团户结算管理。市供电公司要配合基站产权方全面核查辖区内基站用电情况,确保基站用电费用统一结算、统一告知、统一催缴。对不具备直接接入条件的,转供电单位对峰谷分时电表以外的其他非直抄表用户,转供电电价按照所在单位执行的电费标准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中心、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市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等相关单位

   3.进一步加大5G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力争2020年8月底前实现5G独立组网商用,建设覆盖广、速率高、体验好的5G精品网。对采用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5G基站,除争取落实省、商丘市级财政按照1:1比例,每建成1个给予5000元奖励外,市财政再给予1000元奖励。依托基础运营商、市云计算中心、智能化重点企业等,优化提升5G业务承载能力,巩固我市5G网络优势地位。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等相关单位

   (二)加快推进5G技术创新。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建设一批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开展锂离子电池、线路板、5G手机及电脑配件等重点产品及5G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吸引一批5G领域新型研发机构落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5G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传感等技术融合,通过基于5G网络的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等垂直行业应用,突破一批“5G+集成应用”技术。面向重点行业场景推进融合应用创新,打造行业云服务平台等共性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三)大力发展5G产业。

   1.积极建设5G智能终端配套协作区。大力推进永辉不锈钢产业园高端精密不锈钢,锦晟电子、华荣铝业腐蚀箔化成箔以及卓峰电子、华兴电子等项目建设和产品市场开拓,立足河南信息产业基础,积极发展锂离子电池、线路板、永磁、5G手机和电脑配件、光电半导体元器件、5G基站和传输材料、智能终端等重点产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2.引进重大项目。根据5G全产业链企业目录,围绕5G相关元器件、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产业以及VR/AR设备、可穿戴设备等分类培育、引进一批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有针对性的招大引强,培育龙头企业或重点项目,着力布局5G产业项目,优化完善5G产业链。对影响大、带动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在我市设立研究机构、区域总部、创新中心、孵化基地。组织有实力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在5G与工业、文化传媒、教育培训、金融商贸、交通物流等领域跨界融合创新应用上,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型企业,形成信息消费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四)聚焦10大重点垂直领域,推动5G应用创新。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高效率运行、市民高品质生活,开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打造标杆应用场景,依托标杆场景的深入落地和推广,实现5G应用在我市全面实施。重点推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健康、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城市、智慧民生、智慧现代服务业、智慧政务等10个垂直领域的5G创新应用示范。

   1.推进“5G+智能制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积极打造河南省工业(行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行业、不同场景提供设备和产品优化、社会化资源协作、测试验证、产业生态孵化等支撑服务;全面推动“5G+智慧煤矿”建设,依托5G专网技术,实现煤矿开采、管理、安全等工作的全面自动化、无人化,真正将5G技术落地到高危行业;进一步巩固我市煤化工5G专网建设成果,在专网建成的基础上,联合中国移动相关设计院、研究院等专业机构进行合力攻关,做优具体应用实效;加快煤化工、钢铁等领域“5G+工业互联网”的先导应用,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标杆网络、样板工程。针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全面开展“5G+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以“5G+智能制造”推进工业企业网络基础建设。以赋能产业为突破,重点开展“5G+煤矿”“5G+化工”“5G+钢铁”“5G+面粉食品”“5G+装备制造”5个场景应用,让更多企业嫁接5G技术,依托5G技术特点,解决工厂运行过程中的设备监测、精准定位、技术维护、远程支持、大数据分析、全生命管理等难题,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确保2020年底前建成5G应用企业40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

   2.推进“5G+智慧城市”。围绕提升城区、社区、园区和重点行业公共服务水平,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交通、社会治安、人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区域的防范、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等大量新的城市管理问题,推进5G技术与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园区管理的融合应用,重点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及“5G+智慧城管”“5G+生态环境”“5G+智慧社区”等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3.推进“5G+医疗健康”。充分整合和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开展5G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加快“健康永城”建设,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加强5G技术在疫情预警、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加大5G技术在应对重特大传染性疾病中对疫情溯源监测、风险人群管控、疫情研判指挥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和支撑。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4.推进“5G+智能教育”。聚焦适应学习方式多样化新需求,共建智能教育环境,围绕加强5G应用场景探索、5G测试环境建设、5G集成技术研发、5G基础设施部署、5G公共平台构建5个方面,积极打造智能化、感知化、泛在化的智慧教育新模式,建设高质量宽带网络校校通,创新智慧教育示范区域服务业态。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

   5.推进“5G+现代农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融合应用,探索5G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着力在精准种植、精准养殖、农业大数据与智能农机具、变量施药、作业质量检测等方面先行先试,全面提高农业自动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5G信息化在消费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我市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6.推进“5G+现代服务业”。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在物流行业融合应用,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应用“5G+VR/AR+4K/8K”超高清显示技术,打造新型文化旅游、超高清视频、动漫游戏、互动影院等应用场景。深化5G技术在金融服务、网络购物、虚拟点餐、智能售卖、智能停车、智能家居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5G环境下的数字街区,积极推进5G互联网融媒体基地建设,促进新型信息消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7.推进“5G+智慧交通”。充分发挥5G“低时延”特性及高精准定位等优势,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管理,实时监测驾驶人员行为,实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精准智能安全管理。推进“5G+智慧公交”建设,探索“智慧公交+无人驾驶+智能管控”车路协同一体化交通模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8.推进“5G+智慧政务”。积极推广“豫事办”、河南政务APP等小程序,实现“不见面”审批申报、查询。在城市管理、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9.推进“5G+智慧文旅”。通过建立基于“5G+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智慧文旅管理体系,打造智慧文旅营销系统,完善智慧文旅服务内容,创新智慧文旅产品,不断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质量。推动我市重点旅游景区和影视剧院等场所建设新一代的安防监控系统、新一代智能门岗系统、新一代电子票务系统,实现景区、影视场馆的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人性化管理。加快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10.推进“5G+智慧社区”。依托5G、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建设5G社区感知网络,建立社区大数据中心,打造智慧社区运管中心,实现社区态势监控、指挥调度和辅助分析,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局以及城关镇政府、演集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11.推进其他领域场景应用。精准对接行业需求,推进5G在各行业领域融合应用。推动环境治理、应急救援、监测预警、广播电视等领域的5G应用场景建设,形成以应用带产业、以产业促发展的互动格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强化5G安全保障。

   1.强化5G网络安全。加强5G基础网络安全保障,推动5G网络建设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5G核心系统、网络切片、移动边缘计算平台等新对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提升5G应用安全防护能力。落实统一管控、灵活可扩展的身份管理机制,实现可追溯化管理,满足各类终端安全接入需求。加强5G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构建主动防御、在线监测、预警通报、跟踪处置一体化的安全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

   2.确保5G数据安全。构建覆盖5G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和销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5G应用场景数据安全保护,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信息治理,明确网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各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典型应用场景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5G建设工作专班基础上调整成立永城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会商”的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协调解决5G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扶持。研究制定支持5G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分类建立5G产业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市政府列支1000万元5G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培育、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等项目。鼓励支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企业加快创新应用步伐。积极申报国家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对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市财政适当给予资金奖补。

   (三)优化建设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严格执行《河南省电信条例》,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市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阻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基站、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予以补偿。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5G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5G规模组网进程。强化5G网络频率管理,统筹做好5G试验网频率监管及干扰协调工作,确保5G网络质量。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建设5G领域人才实训基地,培养技术型和应用创新型人才。鼓励企业采取兼职、短期聘用、有偿服务等方式,吸引5G领域人才来永创业,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运用5G技术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形成稳定的智能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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