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27001000057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0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办〔2021〕2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在全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内的机构免费参加评价,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 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 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永城市技工学校社会培训评价中心于2021年10月-11月共为马银环等2223名符合文件规定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其中马银环等1911名符合文件规定的劳动者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文件精神,将给予永城市技工学校社会培训评价中心评价补贴。现对马银环等1911名符合享受评价补贴条件人员及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5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26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4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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