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永城市环境保护局高东强(执法证号:豫ZG07-636943)、郭振华(执法证号:豫ZG07-311028),永城市农业局张珍(执法证号:豫ZG07-667385),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蒋春暖(执法证号:豫ZG07-882804)、李磊(执法证号:豫ZG07-528503)5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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