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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3-14 15:26: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综合股。负责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会务、文秘、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后勤、财务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承担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存储、调拨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业务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政策、业务规范、业务办理指南、业务流程、业务目标;负责组织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等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业务办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及全市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投诉等工作。

(四)执法与资产保全股。负责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资产保全及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工作。

(五)审计稽核股。负责中心财务收支、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和内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级各类审计、整改工作。

)信息技术股。负责中心信息化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方案等工作

)市直管理部,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

终审:贺琳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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