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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啦!

发布时间:2023-04-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公开日期 2023-04-21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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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现就多子女家庭出台公积金相关支持措施。

       一、主要内容

      对依法生育、抚养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规定,目前申请人一人满足多子女家庭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多子女家庭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有关事项

     (一)申请对象需为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不区分缴存地及户籍所在地);

     (二)多子女家庭是指依法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含)以上子女的;

     2.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

     3.因离婚或丧偶且未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

     (三)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材料、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

     (四)申请人婚姻关系变更,如诉讼离婚,应提供法院判决材料;协议离婚,应提供离婚协议书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事项按照《永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考文件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3.《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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