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薛兴玉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信息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0069 | 公开日期 | 2016-02-25 | 文件编号 |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限 | 发布机构 | |||
公开形式 | 文章摘要 |
薛兴玉同志任永城市农业局(畜牧局)副局长(正科级);
谢贵轩同志任永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 磊同志任永城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永城市医药总公司总经理);
姜 山同志任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鲁国华同志任永城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 勇同志任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来博同志任永城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张瑞东同志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永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齐德敏同志永城市畜牧局局长职务;
免去崔晓东同志永城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凡英同志永城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永城市医药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洪新同志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 涛同志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鲁大鹏同志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永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 军同志任永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左秀宾、谢昆峰二位同志任永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班宜庆、夏宗华、陈 森三位同志任永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曹广生同志任永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李秀珍同志任永城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 楠同志任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永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杨 昕、孙东伟、张 斌三位同志任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思磊同志任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队长.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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