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年5月22日,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4〕8号)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结合永城实际,制定《永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更有序、更安全的管理服务和更高品质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结合永城市实际,在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6月28日集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有关审批要求,对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固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设置安全、材料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利用建立工作台账,下达限期整改、拆除等相关通知文书等方式,依法拆除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市政府牵头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深入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准确理解方案要求,合力攻坚拆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漏一处、不漏死角,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下步工作
专项整治结束后结合永城市情,建立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确保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五、名词解释
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广告以及其他形式向户外空间发布的广告。
招牌设施: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在自有建(构)筑物外墙或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
解读单位: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解 读 人:赵威
咨询电话:138 039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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