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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5 08: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修订背景

《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2017年3月印发以来,在指导推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原《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标准与国家预案要求不一致、应急响应分级操作性不强、应急指挥协调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纲领性作用弱化等问题逐步显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2022年1月省人民政府修订的《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商丘市2022年10月修订的《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此次《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二、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永城市应对突发环境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重点说明内容

(一)关于《应急预案》组成。《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照《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整体内容基本上与上级预案保持一致。《预案》分为九个部分组成,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永城市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等2个附件。

(二)关于《应急预案》定位。《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我市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能够更好地与《永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而且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凝练、定位更加准确、层级设计更加清晰、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更加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顺畅,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三)关于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突发环境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初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初判属于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响应。

解读单位: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解读人:郑晓蕾

联系电话:178 3886 6618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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