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2017〕24号关于印发永城市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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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河南省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依据如下:
一、《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80号文件。
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文件。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定期报送洁净煤替代散煤工作进度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6〕83号文件。
四、《河南省工业和信经委员会关于上报全省散煤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6〕84号文件。
五、《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民用洁净型煤〉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29号文件。
六、《河南省民用洁净型煤地方标准》(DB41/T132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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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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