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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2017〕31号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10: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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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文的意义

  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的目标,夺取全年秸秆禁烧的全面胜利。

  二、对公众解释的问题

  (一)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加强村社共建、社社联合,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作业协议,实行秸秆还田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村组要统一与联合收割机机手签订协议,收割机均要安装粉碎装置,严格控制留茬高度在10cm以下。

  (二)实行农机购置地方财政再补贴制度。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7年地方财政农机购置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2017〕15号),凡购买大型免耕施肥播种机或者配套购买含大型免耕施肥播种机的,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可享受市级财政再补贴。经国补、市补和缴纳购机款30%后的余额部分,可全部由市农商行给予贷款,利息(月利率4.75%)由市财政贴息。广泛深入发动广大农民购买上报市本级财政补贴的免耕施肥播种机和拖拉机,为禁烧工作夯实基础。

  (三)建立秸秆收储和利用体系。切实加强对秸秆收储工作的重视度,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有关部门要为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企业牵线搭桥。积极引导农民收储、出售秸秆和畜牧业发展,有效加强乡镇秸秆收储工作,并根据收储情况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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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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