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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2017〕42号关于印发永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9 10:5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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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城市规划建设、人口规模等不断发展及其它变化,更新完善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频率一般为三到五年,此次修改制定《永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完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1号)要求,及时做好修改更新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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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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