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2017〕76号关于印发永城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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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可养区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是省委、省政府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特别是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要求2017年10月底完成,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批准同意的我市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经过勘验甄别核实,确定了26个禁养区规模养殖场为关闭搬迁对象。为加快关闭搬迁进度,我市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参考其他地区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多方论证,制定了我市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为此项工作的组织开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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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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