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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2017〕77号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2 11: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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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2005年开始,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缓,规模化建设”的原则,实行整乡推进,按照逐步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进行规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十二五”末要让全国农村居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的目标,截止到2016年底已建供水站8处(前期规模小),集中供水厂29处,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88万人,涉及全市29个乡镇530个行政村,完成投资3.98亿元,实现了全市每个乡镇都有一个集中供水厂的目标。经过几年的运行,效果很好,群众满意度很高,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二、急需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永城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保证了饮水安全正常运行。随着目前饮水安全供水范围扩大、水厂增多、供水人数急剧增加,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维修经费不足、农村水费收缴难、供水工程毁坏追责乏力,

  以上问题的存在,给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严重影响了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

  为此,急需出台规范性文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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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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