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2018〕15号《关于印发永城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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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放在更为重要的地位。2017年开始,河南省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系列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5号),全面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国家、省年度水质目标,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目标任务:到2018年年底,全市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0%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主要内容:在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得到有效落实。
涉及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永政办〔2018〕15号 《关于印发永城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背景依据: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放在更为重要的地位。2017年开始,河南省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系列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5号),全面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国家、省年度水质目标,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目标任务:到2018年年底,全市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0%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主要内容:在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得到有效落实。
涉及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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