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城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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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10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豫政食安委〔2018〕1号)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农质监〔2015〕34号)。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目的。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全程监管,不断增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执法联动、应急预警、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市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4、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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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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