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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城市重点项目推进联审联批周例会工作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3 16:35: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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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提升工作效能,积极主动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开工、快速建设。

  二、适用范围。当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市四大家领导分组负责项目,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项目。

  三、组织形式。联审联批周例会原则上每周二召开,由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査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重点项目办为周例会固定参会单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四、工作流程

  一是收集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项目的问题收集上报,市重点项目办同时建立问题直报制度;收集到的问题由市重点项目办建立项目问题台账,梳理分类,列明问题所在、形成原因和责任部门。

  二是交办任务。市重点项目办根据问题台账,向责任单位发放交办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办理时限;责任单位依照交办通知限时办理。

  三是确定议题。针对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确定周例会议题。

  四是联席办理。召开重点项目推进周例会,市重点项目办汇报周例会议题情况,项目单位汇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研究解决项目手续审批问题,确定解决方案。

  五是督办落实。对联审联批周例会交办的议定事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重点项目办于会议纪要形成当天向有关单位发放督办通知并跟踪督查,督办事项办理结果每周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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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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