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城市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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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31号)文件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结合永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对象。各乡镇政府
三、考核重点。各乡镇辖区内耕地的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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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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