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城市2019年“双替代”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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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三散”(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2019年采暖季前,按照“整村整片”推进的原则,完成省下达的10000户“双替代”供暖任务。“电代煤”:侯岭乡1200户,陈集镇3800户,非集中供暖区公办中小学40万平方米(每100平方折合一户),共9000户;“气代煤”:苗桥润桥社区1000户。
二、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管理
(一)财政补助标准和方式。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统筹使用,采取政府统一采购设备及安装的方式。
1.侯岭乡、陈集镇5000户。每户一台壁挂式冷暖空调(含电辅热功率不低于2KW),由政府统一采购;用户自配1台功率不低于2KW的电暖器或冷暖空调。
2.新增“电代煤”4000户(学校40万平方米)。根据实际需要,由政府统一采购冷暖空调(壁挂式或立式)或电暖器。
3.新增“气代煤”1000户。由政府统一采购燃气壁挂炉(设备功率不低于18KW,包含暖气片、材料配件等)。
(二)补助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拨款程序,将核定的财政补贴资金拨付至设备供应商。
三、组织实施
明确责任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双替代”供暖工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电力及天然气供应保障、“双替代”设备采购、项目绩效管理等,确保“双替代”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物资流通中心做好洁净型煤供应保障和洁净型煤临时性过渡存量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等,确保应供尽供尽供、质量可靠、价格稳定。市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的监管使用,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及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双替代”供暖工作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天然气储气设施等新增用地指标,确保“双替代”供暖工程用地需求。市审计局负责财政资金的跟踪审计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散煤产销用环节监管治理等。侯岭乡、陈集镇、苗桥镇三个乡镇作为本辖区“双替代”供暖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双替代”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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