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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6:37: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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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依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应统尽统,规范投资专业月报工作,不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我市投资运行趋势。(《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统尽统。

  主要内容:一是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二是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及入库标准;三是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四是夯实投资入统责任;五是强化措施保障。

  涉及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注意事项:新开工建设项目,每月10日前向统计局报送资料并入库;已开工建设项目,每月25日前将投资凭证报送市统计局,采取线上方式填报当月项目实际投资量数据。

  关键词诠释: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及项目入库标准:1.发改委备案文件(投资500万元以上)。2.施工或购置合同。3.现场施工照片(不同角度拍摄、2张)。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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