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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网上商城本地电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8 10:4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电商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改革步伐,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网上商城本地电商。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电商范围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附件一)内计算机设备、软件产品、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办公家具等56个品目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附件二)内计算机设备配件、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90个品目的供应商,只要在永城境内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符合准入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注册为网上商城电商。

  二、永城市网上商城电商准入条件和规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独立的网上商城平台或第三方网上商城的使用权。具有第三方网上商城使用权时,需提供网上商城的具体信息,并且由商城主体书面承诺入围商可使用商城并按要求进行数据对接;

  (六)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且有ICP许可备案。提供网上商城的名称、城名及其标识;

  (七)电商入围后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系统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进行商品信息推送,推送的商品不能无货可供;

  (八)电商推送商品为电商自营商品,即有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文件)授权销售的授权函;

  (九)网上商城的商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三包”政策,支持货到7天无条件退换货;

  (十)电商推送到网上商城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电子商台价格,同时协助建设政府采购产品价格库;

  (十一)资全支付方式符合财政国库支付的有关规定、接受公务卡、转账、银行支票等支付方式,支持45天账期日;

  (十二)入围电商在网上商城平台交易须出具正规发票:如入围电商无法开具发票时,由其指定发票开具单位,发票开其单位与入围商应具有母子关系;

  (十三)入围电商要具备永城范围内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十四)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问题的,入围电商须在服务承诺及的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资质量、服务责任时,入围电商频承担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十五)入围电商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注册及认证,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事项。

  三、注册时间及地点

  欢迎广大电商积极参与,各电商具备准入条件后,请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送至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凯、崔嘉,联系电话:0370--5110937,手续齐全后,由采购办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进行注册。

  附件:1.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

             2.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

 

 

 

 

永城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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