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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4 16:16: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永城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1.书记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岗位代码:11),女性5名(岗位代码:12);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8名(岗位代码:21),女性2名(岗位代码:2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1992年9月14日至2002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警务辅助岗位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在各级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宜在司法辅助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劳务派遣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芒砀路南段)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永城市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即取消招聘资格。

  6.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书记员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考试项目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还需参加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聘用为岗位与参加技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视为满分100分。

  3.报考警务辅助岗位人员还需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①男子组

  

项目

  

标准

  

10X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②女子组

  

项目

  

标准

  

10X4往返跑

  

141

  

800米跑

  

42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能测试计分实行达标制,四项指标同时达标方能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因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书记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六、公示

  永城市人民法院会同永城市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网站、永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求和考核情况,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符合要求的派遣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违法违纪人员,予以退回派遣单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年满40周岁的,不再续签。

  八、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每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九、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有关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官网、永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同期发布,应聘者应及时关注,若因本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未按要求提供或领取考试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0370-5162667

  附件:永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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