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永城市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7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了《永城市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永农财〔2021〕12号)、《永城市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永农财〔2021〕11号),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计划遴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予以支持,欢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按照程序申报,申报资料报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申报地点: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3.联系电话:丁剑 03705116395
附件:
1.《永城市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永城市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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