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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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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53275/2024-0008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围绕永城市住房保障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119件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依照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全流程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建设,每月常态化更新相关信息,做好专题建设。三是做好县本级栏目信息发布,2023年主动回应群众来信466件,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定期公示近期工作督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明确依申请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全面规范办理程序。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线上申请0件,线下申请2件,不予公开0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无法提供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本年度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注重信息公开质量,每季度隐私排查情况报告及时在监督保障栏目进行公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目的公开形式基础上,按照透明、公开、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整合信息,全面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动态调整优化目录设置。

5、监督保障

建立监督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成员,调整充实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并根据市政府办和第三方测评中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公布。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形成“三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9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相关经办业务股室对公开的各要素要求掌握不全面,缺乏系统的学习。二是政策解读信息内容不丰富,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不高,缺少专家、媒体、音频视频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经办股室业务能力提升,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最新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并加强和机关各股室的交流沟通,及时获取信息汇总发布。二是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的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方式,运用图表、动漫图片等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PDF版:永城市住房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ord版:永城市住房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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