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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3150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4-01-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4〕3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

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4〕1号)等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商丘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切实提升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第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方面

1.举行第11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集中开工和签约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的8个项目总投资89.96亿元,涉及新材料、新装备、新食品、新基建等领域;签约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亿元,开工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服务中心)

2.2024年我市谋划重大项目163个,总投资约75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236.5亿元,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30%。着力推进我市列入2024年省重点项目清单的4个项目:中煤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河南龙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绿色材料项目、闽源钢铁超薄带钢(ESP)无头连铸连轧新材料项目、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秸秆气化与煤化工尾气耦合节能环保项目。重点推进2024年我市纳入第一批省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2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建立健全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机制,抢抓国家新增政策性资金等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成立项目谋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落实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制度,强化资金收支管理,做到“项目等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暨经济运行调度专班)

4.用好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做好项目准备,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围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我市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2个,总投资23.94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4.46亿元;围绕2024年增发1万亿元支持投向,持续加大对防水排涝工程、排水管道、排涝泵站、调蓄设施、排涝通道、移动排涝装备等领域持续谋划申报2024年增发国债项目;围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能源、生态环保等专项债支持领域,我市2024年拟谋划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68个,总投资254.72亿元,债券需求156.17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暨经济运行调度专班)

二、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方面

5.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让利促销,支持我市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春节期间发放汽车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鼓励春节期间开展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按照单次置换数量进行阶梯递进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财政局)

7.印发实施《2024年永城市政府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举办以“龙舞中原·汉兴永城”为主题的2024年永城市政府促消费活动,市财政安排800万元,用于发放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家装、家居、家纺、农产品和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在第一季度面向重点客源市场,开展“年味芒砀山汉风中国”等文旅消费季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旅游目的地在永城的外省旅游包车提供业务办理优先服务,强化客运枢纽、旅游景区等执法监管,做好车辆引导和道路保通保畅工作。实施乘飞机游河南优惠政策(持南方航空本人登机牌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芒砀山旅游区5A联票,同行两人及以上免一人门票);出台49元/张的商丘大学生旅游卡(有效期4年,有效期内不限时段、不限节假日、不限次数),出台99元/张山东专属版旅游年卡(山东游客可享受13个月畅游国家5A景区芒砀山旅游区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扎实做好“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电商带动物流、物流带动适配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循环更畅通,物流行业增加值显著增长,开放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0.抢抓春节期间人员返乡集中期机遇,鼓励房地产企业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举办“领略汉风故里,感受宜居永城”为主题的永城2024年迎新春返乡置业看房活动;推出特价房源、车储优惠,针对返乡客户打造“福气安家礼”,开启直播抢房、秒杀大额优惠券活动;为返乡置业人员提供专属优惠,返乡人员凭2月8日—17日返乡交通凭证,即可特享专属优惠,推出特惠房源,额外享受折扣、限时购车位、家居大礼包等惠民措施;以老带新到访可享专属大单等优惠措施;开展“宜居永城、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换新购”模式,打通一、二手房市场流通渠道,更好激发“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团购5套以上即可享受优惠,优惠折扣由房地产企业与团购方协商确定;发放契政府补贴,购买永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4年1月1日3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1月、2月、3月分别按照缴纳契税的20%、15%、10%给予补贴,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11.春节期间因地制宜增设便民临时市场,为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经营提供经营场地,对店铺外摆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我市设置临时便民市场17个,分别是铁北路张寨市场、长寿路(民生路—芒山路)、屈楼菜市场东头路东(长寿路—欧亚路);班庄二巷路东侧(铁北路—长寿路)、时代城步行街(中原路—长寿路)、民生路龙庭公馆雪枫沟桥周边、站南路与新风街交叉路口、和谐路双拥公园北侧、东方大道李集市场、百花街百花市场、开源路(雪枫路—芒山路)、程庄市场及牡丹小区西门路西、光明路高楼市场、文化南路城市花园西门、文化路与民安路交叉口往东路北、永宿路路南(芒山路—铁道)、芒山路东永宿路北中豫世纪城商业街。(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2.适度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合理满足春节期间大额消费需求,加大消费贷款优惠力度,推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LPR,推广消费贷款业务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放款一站式便捷服务。利用传统节日打造“多方参与,多点联动”宣传格局,持续扩大消费贷款惠民政策知晓面,营造浓厚氛围。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组建战队,城区、乡镇(街道)网点同时发力,聚焦村(社区)、产业集群、乡村振兴,针对不同信贷主体,推介针对性产品,确保实现2024年度“开门红”。(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三、助力经营主体降本增效方面

13.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永城市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利用“万人助万企”活动、微信群、村级大喇叭等形式加大奖励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鼓励和引导企业春节前后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推动一季度经济运行稳健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14.落实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实施春节深谷电价政策,将2024年2月9日—17日午间11时至14时设置为深谷时段,报上级公司审核后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执行;积极开展优化工业电价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午间多用低价电、节假日连续生产,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实现新能源电量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

15.对2024年2月5日—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市财政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供电公司)

16.扎实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企业融资等项目推介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社会服务等领域提供长周期、低利率、弱担保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深化政银常态对接,第一季度高质量、多频率筹划不少于3次银政企对接会、1期“金融沙龙”活动,持续举办“行长进万企”活动,延伸金融服务广度深度,确保完成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17.统筹整合批发市场、物流港等资源,打造区域重要的供应链组织中心和商贸物流集散地,巩固提升现代化物流业发展,加快建设永城市智慧冷链物流基地、永城区域物流枢纽,打造现代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商务局)

18.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宣传省市各项惠企政策,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问题,优化企业要素保障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19.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力争一季度为企事业单位降低失业保险费年度目标任务的3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组织开展“2024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双乡双业双雁”等服务活动,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永城新高地建设,确保一季度完成技能培训、新增高技能人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等年度目标任务的3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全力以赴确保电力可靠供应,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电网建设资金,畅通紧急用电接网工程绿色通道,确保闽源钢铁220千伏接网工程等项目一季度顺利开工。(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22.为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提供良好环境氛围,加大营商环境违法案件办理力度。按照要求制定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设置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系统专职信息员,对投诉举报系统案件第一时间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梳理相关问题,对涉及投诉举报单位下发“营商环境投诉交办工单”,限时办结,并全程跟踪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网格化服务市场主体机制、“码上监督,马上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收集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引导撬动作用,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全市第一季度“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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