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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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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879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7-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永城市政府公开制度

永城市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目的

为加强永城市政务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安全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永城市政府及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的各类政务信息。

三、三审环节及职责

(一)一审(初审)

1.责任主体:信息撰写人或信息提供部门的经办人员。

2.审核内容: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包括文字表述、数据资料、事件描述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审核信息是否涉密,是否涉及敏感内容;对信息的格式规范进行初步检查,如标题、正文、落款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二审(复审四、存档与记录)

1.责任主体:信息撰写人或提供部门的负责人。

2.审核内容:在初审基础上,进一步对信息的内容质量进行把关,重点审查信息的逻辑性、条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初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对信息的语言风格进行审核,确保其正式、规范;对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信息,确认专业表述的准确性。

(三)三审(终审)

1.责任主体: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领导或指定的终审负责人。

2.审核内容:从整体上对信息进行把控,审查信息发布的必要性和适宜性,是否符合政务信息的定位和宣传要求;检查信息是否存在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隐患;对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进行重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三校环节及职责

(一)一校(初校)。

1.责任主体:信息撰写人或初审人员。

2.校对内容:对信息的文字进行逐字校对,检查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语法问题等;核对信息中的数字、日期、名称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初步检查信息排版是否规范,如段落格式、字体格式等。

(二)二校(复校)

1.责任主体:初审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

2.校对内容:再次核对一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修改;对信息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检查信息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对可能存在歧义的表述进行进一步梳理。

(三)三校(终校)。

1.责任主体:终审人员或专门的校对人员。

2.校对内容:在二校基础上,进行最后一次校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检查信息在发布系统中的显示效果,包括网页端和移动端的显示情况,确保格式正常、内容完整;确认信息发布前的最终状态,签署校对意见。

五、审核校对流程

1.信息撰写完成后,由一审人员进行初审和一校,填写初审和一校意见,将信息提交给二审人员。

2.二审人员完成复审和必要的修改后,将信息及二审意见转交给三审人员,同时可安排进行二校。

3.三审人员终审后通过,将信息交给三校人员;若存在问题,返回修改。

4.三校人员完成终校后,确认无误,信息方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流程。所有政务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按照三审三校流程进行操作,未经完整审核校对的信息不得发布。各级审核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环节审核校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审核记录。每一次审核校对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审核时间、审核人员、审核意见、修改情况等信息。审核记录应作为政务信息发布档案的一部分进行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级人员应加强沟通协调。如发现问题或存在争议,应及时反馈、讨论,确保信息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相关部门应协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七、责任追究

1.若因审核校对工作不到位导致政务信息发布信息出现严重错误、泄密或引发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发绩效奖金等相应处罚;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永城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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