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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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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041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2〕2号 所属主题: 永城市政府公开制度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推行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城市推行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永城市推行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710”工作法,强化“项目为王”“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等活动理念,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核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推行“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双制”),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倾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奋力推进作风转变,激发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动能,锚定“三个一”发展目标,加快建设商丘副中心城市、打造中等城市,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按照“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核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推行“双制”。

  (三)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2022年全面建立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开、限时办结、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各负其责的治理模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审批(核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全面推行“双制”打好基础。

  (一)公开承诺制。

  1.制定一次性告知书。按照各自梳理的事项清单,认真制定本部门公开承诺一次性告知书,告知书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

  2.公开承诺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完成时限、办事结果等。

  3.公开承诺形式。通过报刊、电子显示屏、公示承诺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限时办结制。

  1.时限计算。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自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当日起计算。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办理时限自收到补正文件、材料当日起计算。行政机关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办理时限自第一次收到补正文件、材料当日起计算。

  2.限时办结的要求。

  (1)凡上级转办、督办信访件,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作出的批示,承办单位必须在1天内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一般问题7天内办结,复杂问题1个月内办结,所有事项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

  (2)对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3)对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同时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

  (4)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部门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同时向社会公示。

  (5)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该事项第一受理部门牵头或由市政府确定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所涉部门的办理时限。

  (三)完善“双制”配套制度。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立线下、线上综合服务窗口协同工作机制,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事服务窗口,做好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工作。

  (四)违反“双制”的情形。

  1.不制定公开承诺的;

  2.公开承诺不向社会公布的;

  3.公开承诺不兑现的;

  4.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

  5.承诺办结时限内,未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的;

  6.未按规定,给予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和明确答复的;

  7.违背“双制”的其他情形。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双制”责任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科室、工作标准、完成时限,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组织检查、完善承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来信反应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征集违反“双制”问题。(监督电话:0370—5116717;监督信箱:ycsdcj@163.com;来信地址:永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三)组织调查测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定期或不定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问卷调查和测评。组织实施“反向考核”机制,即邀请企业、服务对象对相关部门进行打分评价。结合测评结果、问题反映、打分评价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下达《督办函》,由相关部门严格督办。对存在责任问题的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提醒、函询、约谈和诫勉,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双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社会效果特别好的,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措施不严、作风不实、社会整体评价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不改变作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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