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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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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17013000006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年

茴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2022年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茴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政府形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本镇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22年通过《永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科教文体卫生信息、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各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镇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和发展,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做好政务网站安全维护、信息发布、对外联络和督促各站办所落实信息上报任务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做好信息的网上发布及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如各种惠农等相关政策及时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相关媒介进行公示。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保密文件,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传阅、复印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及时与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四是建立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便公众进行监督;广泛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3、充实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到位。督促各站所落实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期限和时间。

  4、开拓渠道,创新形式。为了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等形式,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镇公开政府信息依托“永城市人民政府”(www.yongcheng.gov.cn)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茴村镇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3、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4、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高。

  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互联互通,坚持第一手资料收集,提高信息公开的多元性。

  2、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信息员业务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3、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深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及时更新推送信息,规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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