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17018000005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年

永城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城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有效进展。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对202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梳理,主动公开预部门预算等信息172条,主要通过永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财政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程序,我局及时公开财政信息以及有关全市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促进了我局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廉法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大同市政府信息中心沟通联系,及时将相关政策文件、各种政策解读、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由办公室牵头,税政条法科、信息中心、预算科、国库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等科室单位参与,各科室单位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城市财政局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等问题。下一步: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将财政预决算、财政政策、民生保障、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通过更丰富的形式对外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