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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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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170180000059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年

永城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大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落实,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在永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2022年,永城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建立健全重要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上报由专人负责,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对取消、下放、变更的行政权力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目前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为司法局的对外宣传窗口。按照“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以文字、漫画、视频、图文的形式发布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法规等司法行政内容供网民浏览,真正让这些新媒体平台成为群众贴身的“法律顾问”,让法律变得“触手可及”。截止目前,已在平台先后上传各类信息30000余条,网民浏览量达20余万人次,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永城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股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不足,习惯于原来的工作方法,缺乏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

  二、下步打算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内部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持续、健康开展。

  二是注重实效,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核心内容。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强化措施,注重工作实效,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点,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

  三是加大宣传,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中心,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围绕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中心工作,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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