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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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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037025000005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

永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商丘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邮编:476600,电话:0370-5180000,电子邮箱:yc0370@163.com联系。

2021年,永城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群众期盼为信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落细“13710”工作机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融入办文、办会、办事全过程、各方面,加快转变职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开设专题专栏,主动公开市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率达100%,做到同步关联阅读。202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851条;在“永城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3条,在“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博”发布信息6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职责、细化流程,严格标准、提高效率,切实加强对相关公开单位的培训和依申请公开案例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38件,均做到及时高效办理,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的情况。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比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内容,将26个领域1473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标准化规范。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永城市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公开专栏,对全市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内容进行集中展示。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管理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内容,充分发挥“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城政府网”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作用,积极推送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机制,努力提升能力水平;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及网页的防篡改等安全防护;对政务新媒体进行不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对基层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行全过程管理,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61 1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0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96
行政强制 12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6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包括: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单位人员更替较频繁;三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提升,多样化解读做的不够到位,部分解读存在摘抄政策文件等情况。针对上述不足,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持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通过集中培训、远程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三是加大技术保障力度,采取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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