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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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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170310000047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0年

永城市食品工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食品工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我单位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单位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为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积极推进单位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监督电话等形式公开单位相关信息,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的咨询。

(三)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我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四)紧抓党风廉政与效能建设工作。我单位以“高效、廉洁、勤政、务实”作为建设服务型单位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教育、管理和德治、法治双管齐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表率作用抓起,加强作风建设,牢筑拒腐防变体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做到了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既有基本支出,又有项目支出,切实做到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

我单位在走廊设置了工作人员去向告知栏、卫生责任制及卫生区划分办法,对公务车辆节日封存(含车辆信息和封存时间、地点、办法)进行了公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组织面粉食品企业参加带货直播。611日上午,永城市政府副市长张峰带货直播,推销名特优产品。组织皇沟酒业、华星粉业、华冠面粉、鑫鼎食品、卢师傅食品、蕾薇食品、硒麦食品、旺达辣椒制品、鸿丰食品、大元食品、五禾食品饮料等食品企业参加名特优产品云上展销会,主要销售产品有尊贵1988、皇沟馥合香、辣椒砖、贡品枣干、张老吉瓜子、大嫂刀削面、烩面、荞麦挂面、桑葚醋、桑葚饮料等,通过抖音、快手、腾讯直播等平台,不仅宣传推介了我市特色产品,提高了知名度和美誉度,还促进了网上销售,销售金额达264万元。

组织面粉食品企业参加首届中国(郑州)食品博览会。83日,在张峰副市长的带领下,组织皇沟酒业、卢师傅食品、大元食品等企业参加首届中国(郑州)食博会。我市展出的皇沟御酒、卢师傅月饼、龙岗烧鸡、辣椒制品、藏红花、酂城糟鱼等产品成为食博会的亮点,吸引了河南电视台、农业大参考等媒体的关注和竞相报道。通过这次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的优质展会平台,永城的众多新品全面展示,从而推向河南、推向全国。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我单位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由综合科负责,没有接到电话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虽然在加大信息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

2.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规范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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