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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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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17031000004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0年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邮编:476600,电话:03705180000,电子邮箱:yc0370@163.com联系。

2020年,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等国办、省办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合法、真实、及时、便民”为原则,以群众期盼为信号,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形式愈加规范,为民服务更加便捷,透明高效务实政府进一步打造。

  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全办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63条。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政府办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主动解读市政府政策文件,政策性文件解读率达100%,并做到同步关联阅读。

    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方面,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的工作要求,瞄准目标,锁定任务,细化措施,以“四个推进”加快工作落地开花。成立了永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小组,并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承担具体工作;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相应工作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并建立了永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示范化推进工作群,以便互通有无、高效互动。同时,为吃透上级要求,精准推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永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202018号),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各乡镇及试点领域涉及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同时,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对全市 26个领域共 1473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截至11月底,包含全市26个试点领域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下辖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已全部完成,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开设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宣传国家、省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展示兄弟县(市)区先进经验做法,发布我市编制完成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促进学习交流,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2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2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内容范围还有待拓展、牵头指导力度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学习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把握最新政策,吃透要求,把准要义,更加精准高效推动工作。二是学习借鉴各试点单位和工作推进先进地区经验,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快推进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下辖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涉及内容的发布工作。三是积极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分厅和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现有设施,不断探索扩大线下公开渠道和媒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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