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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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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27020000004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2-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9年

永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s.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邮编:476600,电话:0370-5180000,电子邮箱:yc0370@163.com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公开

  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商丘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指标任务定期督查和对照整改。三是扩宽公开渠道,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改政务公开信息平台问题10余个,优化信息公开栏目3个,不断提高影响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聚焦重点热点,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扩大重点领域范围,根据省、商丘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涉及经济民生、教育医疗、生态环境、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群众关心领域和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应对舆情工作。2019年以来,针对三级干部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所有政策文件进行了对照解读,并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发布,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收到并处理市长信箱来信1660封;对涉及永城的各类网络舆情信息高度关注,切实提高各类问题处理效率,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让群众对政府发布的信息“听得懂、信得过”。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永城政府网站作为各部门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738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51.86万个,网站总访问量167.53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35

135

1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5

18,763

473,0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32

263,5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

-67

2,639

行政强制

24

1

2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37

9,525.5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5

  

4

  

1

  

0

  

10

  

1

  

0

  

0

  

8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但与省、商丘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些突出问题还需抓好改进提高,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多媒体、多形式解读需继续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处于相关业务的熟练程度还需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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