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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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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170310000038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1-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9年

永城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永城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近年来,永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努力促进公安机关效能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制度设置。市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磊同志提出,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市局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强化执行,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人员编制规定和市直部门财政预算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规范部门内部公开,指导我局户政、出入境管理、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公开”。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开展“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 “法制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媒体的宣传,在市局建立“平安永城”微博群,“永城公安”微信群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微”警务,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搭建微信群1500余个,开展微服务,把微信平台变成了警务公开的新阵地。我们开办了《永城公安手机报》60期,同时大力宣传《河南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永城公安二十二项便民举措》和《便民服务八项公开承诺》。让每一项警务都在阳光下运行。

   三、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两微”,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适当发布政务信息。2019年以来,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强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交通、出入境和户籍管理等窗口相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严格监管,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公众的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正确领导下,对标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围绕河南省公安厅高质量公安建设目标,立足服务和保障“四个新永城”建设大局,开拓创新,忠诚履职,扎实开展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绩效考评、“商丘卫士杯”竞赛活动成绩始终保持县级序列第一名,被永城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推荐为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省内外100余家单位前来交流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454,3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7

 263,5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5

 2,384

行政强制

 16

 -2

 2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78

8,69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永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二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三是配强队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专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确定宣传干事与信息干事,直接负责信息的撰写与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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