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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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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9000003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7年

酂阳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永城市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酂阳镇镇政府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1.工作机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两名人员兼任。截至2017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机制建设情况。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平台建设情况。酂阳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劳保、计生、土管等项目可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群众办事顺利,诉求顺畅,处理顺心。

  4.执行情况。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回应热点解读处理情况

  我镇2017年度共回应热点解读3次,其中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5次,极大方便了我镇群众。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镇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我镇专门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名。

  2.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设置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并拨付专项经费1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我镇2017年度未发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诉讼,未发生费用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1次全体政府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班,接受培训人员达到100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都是办公室人员兼任,时效性、专业性不够。

  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工作还不够专业,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信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

  3.宣传力度不足,《条例》覆盖面不广。

  改进措施:

  1.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

  3. 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通过标语、专栏、广播等方式,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条例》的知晓率。

  酂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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