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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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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90000029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7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s.gov.cn/)查看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阳光政务”,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了政府在政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并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省、市政府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制定《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在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根据公开信息类别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沟通,畅通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各项办事程序;充分发挥永城门户网站的公开功能,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服务承诺、法律法规、执法依据、政务动态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同时公布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及时答复群众的食品药品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范围

  紧紧围绕食药监管中心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手段,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进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主动公开食药监管信息5259条。

  (二)公开行政许可信息

  在永城网开设行政许可信息专栏,2017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数4554条。

  (三)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在永城网开设行政处罚信息专栏,2017年公布已结案处罚信息279件。

  (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2017年永城市食药监局在永城网永城资讯中公开简报信息数85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41条,其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19条、专项整治65条,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信用信息9条,注销撤销类信息50条,安全事件类信息23条,安全消费类信息75条。

  (五)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互联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子栏目,行政许可处罚双公示下设处罚公示和许可公示子栏目。市民通过上述栏目可以快捷、简便的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12331举报电话、便民窗口。施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值班记录台帐,及时、准确的上报办理结果。全年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145件,全部做到登记率100%、回复率100%。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公示栏等多种有效途径向行政相对人公示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窗口全年共办理流通类食品经营许可2216件,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2135件。全年无投诉、延误办理情况发生。

  3.官方微博。开通新浪官方微博,与网民互动交流。2017年,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120篇,其中原创微博90篇。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接到投诉电话。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公众的需求相比,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还存在一定距离。同时,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设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成一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力度。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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