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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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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8030370290000028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7年

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永城市统计局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5113228。

  一、概述

  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全面、及时、准确的向政府、社会提供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是统计部门首要任务。2017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做到重大事项按要求公开,一般事项及时公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对政策法规方面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分工作阶段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各种传媒的辅助作用。围绕统计法宣传工作实际,利用大型综合调查、统计监审、各类业务培训、网络、有线电视、广告牌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编印统计资料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公报》、《永城统计年鉴》、《永城季度经济运行监测报告》、《砥砺奋进的五年-十八大以来永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各种普查资料以及各种统计宣传手册等。

  (四)完善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统计局电子政务网主要对局机构设置(局主要职能、局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统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统计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以及新增工作内容,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年统计工作,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永城统计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发布文字信息190余条;通过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综合数据报表1600余张,发布数据约2万余笔;通过“统计分析”栏目发布全市经济信息72篇,每年在“统计公报”、“统计动态”等栏目发布大量政府统计数据信息;向“两会”代表委员提供统计信息约360多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通稿、在线访谈等形式发布政府统计信息60多篇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476人次,其中现场接待约79人次,电话咨询约397人次,每件均得到妥善解决。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收到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案件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协调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工作量也非常大,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上级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时录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格式不够规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加大政府信息的录入工作,凡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抓紧时间向网站录入信息内容,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018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法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统计有关规章文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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