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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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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37029000002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6年

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市本级77个一级预算单位和89个二级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永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部实行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公开责任。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直接抓,信息中心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落实。及时学习传达全省、全市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要求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强化协调推进,突出公开重点。根据2016年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点,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预决算公开方面,一是做到规范化。连续4年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出台2016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操作指南,增强预算公开的科学性、规范性;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省市县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二是坚持全覆盖。政府预算方面,报省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本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方面,除涉密信息外,省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研究建立全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全市各部门有计划做好“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及时,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舆论监督。

  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包括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全公开。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作出细化规定,如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的具体内容、要素。三是增加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开事项,如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公共服务需求标准及履约验收情况公开。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方面,经财政厅PPP中心审核, 已将我市符合条件纳入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6个PPP项目信息对外公开,总投资55亿元。同时,及时转发国务院、财政部有关PPP项目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出台我省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优势,推动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竞争。

  三、强化举措完善,增强公开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市财政局积极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综合效应,不断提高财政公开工作效能。一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动做到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二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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