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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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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37029000002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6年

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永城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21号,邮编:476600,电话:0370-3158660,传真:0370-3158660)。

  一、概述

  2016年,永城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并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人人有任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涉税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目录,便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查询获取。

  (三)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市地税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以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适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逐项落实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努力营造和谐的征纳氛围。

  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配备现场解答员;与永城电视台新闻频道联合打造《地税视窗》栏目,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回应涉税热点信息,宣传解读税收政策和重大税收改革热点问题,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惑;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多种途径,对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名单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开办纳税人学堂,提供免费、持续性的办税辅导;建设并开通“永城地税”政务微信、微博等“微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件,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5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00次(不同方式回应统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0次。

  (二)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市地税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以及报刊、电台、电视台、印制宣传页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或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举报投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责任心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实效性不强,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工作机制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围绕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审查方式等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多便利。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信息公开质量。

  4、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解读税收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税收政策及时进行解读,研究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广泛了解群众愿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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