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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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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37029000002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6年

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市质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与全年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直属单位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也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机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三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信息公开规范化运转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制定了《市质监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市质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三是认真编制指南和更新目录。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市质监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经保密审核程序后,做到了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主动发布或更新。四是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工作载体。全面改版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决策、工作动态,专人负责网站的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机关各科室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及时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在局机关办公大楼门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质监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目前,市质监局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职责,包括职能、机构设置及各内设机构的具体职能、业务工作范围;质量技术监督主要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后处理;区域监管工作制度、工作标准;违法案件处理事项、处罚标准,包括管辖的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对执法检查人员资格、执法程序的规定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许可、备案及主要业务工作内容;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渠道。技术检测和收费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项目;投诉、举报程序;廉政规定、监督措施、监督方式等方面的内容。2016年,市质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市质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各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手册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了使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各单位在办公地点和服务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各项政务内容,市局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置触摸屏,将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及办事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方便办事人员。二是积极实施“金质工程”,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将认真梳理的8项行政执法职权都编制了详细的政务公开指南,向全社会进行公开。三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将办理方式、携带材料,所收费用,收费依据,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政务内容进行公开。四是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采取电视播放、报纸刊登、上墙张贴、印发明白纸等向社会公开,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月、世界计量日、“政风行风热线”等时机进行各项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宣传活动。五是对需要内部公开的事项,利用工作通报、情况通报、网站信息、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在内部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按照业务办理能进必进的原则,实现了受理、审核、数据处理、发证等环节的“一站式”办理,有效地杜绝了“体外循环”和服务对象“两头跑”的现象。通过各种形式的公开和宣传,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政务,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包括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和其他等情况的统计分析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质监局未收取当事人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质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主动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社会发布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信息。加强对质监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狠抓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保证公开畅通,及时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施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并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的范畴,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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