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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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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37031000002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6年

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立足行业实际,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防汛抗旱、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政审批,汛情、旱情、灾情及预警信息,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等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主管人负责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水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2016年12月,水利局公开信息92条。其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条65条,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6条,回应社会关切方面2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水利局档案室是水利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为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捷性还有一些差距,公开的标准需不断规范,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拓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仍需提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相比,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存在一些距离和差距,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和便捷,以需求侧为导向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水利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各项水利政府信息,以服务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定期更新,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抓紧抓实;二是提升在线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资源,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公开单位:永城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51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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