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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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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57017000050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办〔2023〕22号 所属主题: 永政办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豫三普组办〔2023〕1号)、《2023年商丘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商三普组办〔2023〕1号)精神,为保障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统筹衔接”原则,在2022年河南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抢抓主动、尽早部署、全面开展,争取2023年底前调查采样任务落地,样品制备完成50%,检测化验完成30%。

  二、重点工作

  (一)样点布设校核。根据上级下发的预布设样点点位资料,衔接已有成果,开展样点位置、空间分布等相关属性的校核,对存疑点位进行现场校核,确保样点布设的合理性、典型性和可到达性。结合我市实际和专题调查需求,开展预布设样点的优化和加密工作。

  (二)土壤三普准备。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开展业务培训,获取国土二调、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及遥感影像等资料数据。组织土肥(农技)人员及承担调查采样任务机构在已确定的实际采样位置,提前填写调查样表,并集中统一审核通过;组织调查采样机构配齐配好相关工具设备。

  (三)表层样调查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调查采样技术规范和标准,使用调查采样APP,完善录入已审核通过的调查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及时组织专家对采集样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的样品,区分耕园地、林草地地类性质进行样品扫码组批上传;不能及时送达样品制备机构,按规定自行风干。

  (四)土壤类型、边界校准与土壤类型制图。开展全市土壤类型、边界校准,通过二普土壤图与DEM、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图叠加分析确定踏勘路线,并实地踏勘。开展剖面样点所在图斑类型、边界校核,组织剖面样调查采样。综合全域踏勘、剖面图斑校核等情况,结合三普土壤分类系统,制作土壤类型图。 

  (五)制备流转保存。及时将县级审核合格后的样品送达样品制备机构,样品制备机构利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接收样品。按照任务清单,做好样品风干、粗磨、细磨和分装等,完成表层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的制备工作。组织添加质控样品、添加密码平行样品和样品转码,按计划做好样品流转和保存。

  (六)内业测试化验。按照省三普办发布的检测相关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处理,测定样品理化等指标,审核检测数据质量,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上传。

  (七)成果形成汇交。按照土壤三普成果清单要求,形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样品库成果等,并按时逐级提交。

  (八)全程质量控制。按照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制定各项质控实施方案,根据调查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化验进度,开展全过程、全覆盖、多措施、多层级的质量控制。

  三、工作步骤

  (一)2023年5月。完成样点校核优化工作;参加全省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完成调查采样、流转、制备、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各类专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印发土壤三普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土壤三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编制土壤三普经费预算;完成外业采样、内业化验、质量控制、平台运用、APP操作及土壤三普工作培训;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制备检测、质控等环节服务采购工作。

  (二)2023年6月—8月。开展土壤类型校准、图斑边界校核等工作;利用夏收秋种窗口期,开展耕地表层样、剖面样调查采样工作,按规定分批送达制备机构,同步开展制备、检测、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2023年9月—11月。抢抓秋收后的关键窗口期,完成表层样、剖面样调查采样任务,按规定分批送达制备机构,同步开展制备、检测、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优先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调查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化验工作。

  (四)2023年12月。做好调查采样收尾及数据审核完善,推进样品制备、检测和质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形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样品库成果等,梳理总结年度工作,谋划2024年度实施方案。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

  土壤三普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建立高效运行机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是三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建县级专家队伍、县级层面培训、农技指导服务和县级普查经费落实等;负责本地区样点校核、农情信息收集、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数据汇交、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落实技术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土壤三普工作技术要求,进一步统一、细化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高新技术手段运用,充分应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全面提升土壤三普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各级土壤三普专家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优势,鼓励科研人员、科研院校及有关专业机构参与三普工作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普查技术培训,确保技术要求落实到普查工作各个环节。

  (三)强化经费保障。土壤三普所需经费按照共同负担、分级保障原则,优先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按时拨付,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将三普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按照专款专用、量入而出、节俭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使用普查经费,同时加强审计监督。

  (四)严格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通过采取数据审核、现场质控、资料检查、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把控质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五)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指导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普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土壤普查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数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的保护,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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